如果你遇到了法律问题,不知道该怎么办

    行使同时履行权应当注意的地方

    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就合同谁先履行的问题产生纠纷时,我们需要首先厘清这一法律概念的含义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关系中,当双方当事人存在相互主张的债务时,被请求方即被告有权要求原告在履行其债务的同时,被告也将履行自己的债务。这一权利的主张是为了保护被告的利益,确保交易的公平性,并防止一方当事人因对方的不履行而遭受损失。

    在司法实务中,如果被告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并且该权利符合法律规定且成立,法院应如何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。通常的做法是,如果被告的抗辩权成立,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这种判决虽然在形式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,但实际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。这仍然有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,不仅不利于促成交易,而且可能导致更多的法律纠纷。

    因此有些观点认为,在确认被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后,法院可以判决原告和被告同时履行各自所负的债务。法院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不必基于当事人的请求。即使被告没有请求法院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,只要他已经主张了同时履行抗辩权,法院也应当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。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,它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,确保了原告能够在被告履行其债务的同时得到自己权利的满足,避免合同执行的僵局,有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。

    综上所述,当事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,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,合理运用同时履行抗辩权,合理合法的表达自己的诉讼主张。在诉请很可能达不到支持的时候,原告应尽可能请求法院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,以达到合同继续履行的效果,从根本上解决合同履行的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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